当前位置:  网站首页 > 正文 >

关于校园内禁养家禽宠物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4-03 点击:22
全院师生:
为营造一个文明、清洁、健康的育人环境,维护学校稳定和秩序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,根据国务院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武汉市犬类管理条例》和《beat365官方最新版校园环境管理规定》,学校重申,校园内禁养家禽宠物。为此,学校决定,对在校园饲养家禽宠物问题开展专项进行清理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、各经营户以及在校内住宿的校外人员等严禁在校园内饲养家禽宠物。
二、目前已经在校内饲养家禽宠物的个人,请在清明放假期间、4月7日前将所养家禽宠物自行处理。清明节后,学校后勤保卫处将对校园内饲养家禽宠物现象进行专项检查清理,一经发现,将一律强制收缴处理。
三、严禁携带宠物进入校园。如因当事人管理不善造成犬、猫等宠物及家禽家畜进入校园而被强制收缴处理的,其后果由饲养者自负。
四、各班级做好学生宣传教育工作,确保清明放假期间饲养家禽宠物的个人能将家禽宠物自行处理完毕,确保学校禁止在校园内养家禽宠物的规定能得到有效落实。
2013年4月7日后,如发现校园内仍有违规饲养家禽宠物的,请及时举报。校园举报电话:15377500110。
特此通知。
会计与金融学院
2013年4月3日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
编码: 430205|传真: 027-81627511
电话: 027-81627511、81627222、81627333
版权所有:(中国)beat·365官方最新版
网站:www.blggscj.com

Baidu
sogou